《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》征求意见 造车新势力洗牌箭在弦上?发表时间:2019-07-10 00:00 7月4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《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并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 6月15日发改委举行的6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,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曾表示,发改委前段时间书面征求了有关部门、地方、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,研究制定《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》,根据有关部门、地方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对《规定》进行修改后,将会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。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,发改委将重启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审核,而且对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的项目所建省份、企业法人、建设内容等方面提出严格的要求。 新能源车企审批权的下放是此次意见征求稿中最值得关注的,《征求意见稿》第五条明确提出,汽车整车和零部件投资项目均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实施备案管理。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;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比较完善,桩车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;新能源汽车僵尸企业和僵尸资质清理工作全部完成;现有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,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。 不难看出,此前热火朝天一股脑地前去投资造车新势力,这会儿要降降温了。所有股东在量产前不能撤出股本,即束缚了那些企图依靠造车新势力“圈钱”的投资者;而股东现有的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的项目需要投资建成并达产,这也意味着造车新势力想要“一只母鸡,多地下蛋”是不可能的了。“圈钱”和“圈地”,这两条路都将被堵死。 在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方面,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建设规模门槛,纯电动乘用车不低于10万辆,纯电动商用车不低于5000辆;投资项目建成后,投产只能生产自有注册商标和品牌的纯电动汽车产品。 相比较此前模糊的产业政策,这是国家第一次对造车新势力的赛跑制定了明确的“游戏规则”。随着“PPT造车”的“泡沫”退去,谁在真心实意造车、谁在“裸泳”,或将一目了然。 |